来源:咸林医学网 发布人:学林网 发稿日期:2023-10-13
各位考生,请注意!今年多地发布关于“医师、护士执业注册“零材料”办理”相关通知。
详细规则如下:
适用对象
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、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或“民科微服务”微信公众号个人端提出申请,并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同意的申请人。
实施事项范围
1.护士执业注册——首次注册(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后超过3年未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除外)
2.护士执业注册——变更注册(从军队、武警部队变更至地方医疗机构的护士除外)
3.护士执业注册——延续注册(仅适用于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内申请延续注册的护士)
4.护士执业注册——注销注册(仅适用于因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需注销注册的护士)
5.护士执业注册——重新注册(仅适用于因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被注销注册,且中断护理执业活动未超过3年的护士)
提醒:各地具体要求,需要以当地卫生部门要求为准。
关于“零材料”办理工作,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在实施“零材料”办理改革后,申请人无须再提交纸质材料,只需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、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民科微服务公众号进行申请,从个人申请、医疗机构审核到审批部门审批等环节,全程实现网络系统电子化办理,成功办理后,即可在该系统同步申领电子执业证书,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月07日19:30-20:30
12月03日19:30-20:30
11月23日19:30-20:30